莫雅平:我心中那条永恒的飘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文\莫雅平
莫雅平:我心中那条永恒的飘带
摘要:关于作者(莫雅平,湖南省绥宁县人,三岁时曾随母下放,故谑称“下放无知儿童”。中学时代就读于绥宁县第二中学,1983年从该校毕业。后就读于北京大学英语系,目前在出版社任文学编辑。居漓江之畔,乐山乐水,故又谑称&ldqu……

当然,我在科学方面也是有幻想的,一直到高一,我在理科方面都很努力,曾幻想将来成为一个化学家。初三时我自己完成了制造氧气、氢气的实验,为了用造出的氢气充“气球”,我强制加热以增加气压,结果还发生了一次爆炸。但到高二时,文科方面的幻想还是占了上风,让我从理科班转入了文科班。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以湖南省外语类考生总分最高分的成绩被录入北京大学西语系英语专业。在录取之前,北大招生工作人员,打电话到我父亲所在单位,问我是否愿进北大法律系(多年后得知,是长沙某个人物的孩子想进北大英语系,而招生名额只有一个,他们希望我能换系)。那天我恰好不在家,我父亲没有同意转系。在八十年代初,分数比关系更强有力,结果我如愿进了北大西语系。就这样,我和法律插肩而过。

在学习英语诗歌时,我读到了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诗歌《未选择的路》(The Road Untaken )。诗的大意是:一条路在林子里分岔,我没法同时走两条路,踌躇良久后,我选择了走的人少的那一条,于是另一条路是怎么回事就不知道了,我的人生也变了样。这首关于人生的寓言诗,让我颇有感触,我觉得简直是专门为我写的。读着读着,我脑海里就出现了儿时没走过的那条山路。

毕业后的十来年里,我翻译了《魔鬼辞典》等书,也发表了一些诗歌,算是部分实现了诗歌和翻译的梦想。在这种情形下,我默默地想:要是我当年进了法律系,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呢?弗罗斯特在诗中感叹:“可惜我没法同时走这两条路。”我不时问自己:我走了很长的诗歌之路,我是否能中途岔开去走那条法律之路呢?我是否能同时走诗歌之路和法律之路呢?法律以理性、逻辑和确定性著称,而诗歌以感性、非逻辑和变幻性为特色,两者相距甚远,仿佛是各处于人类心灵的一个极端。我是否能同时走两个极端呢?我是否会因此人格分裂呢?这样的疑问让我想了很久,迟疑了很久。

让我最终决定自学法律的,是诗意狂想。翻译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的诗《是的,人民》时,一句疯狂的诗让我眼睛发亮:“他试图同时走过街道的两边。”对诗人来说,同时走过街道的两边是可能的。人们都说诗人类似于疯子,尽做些不可能的事情。但假如能让看似不可能的事情成为可能,也许神奇就出现了,诗意就诞生了。我对自己说:假如你自认为是一个诗人,就该去做不同寻常的事情。学法律本身一点不诗意,但假如能通过做一件毫无诗意的事情完成一种人生梦想,那也许可以成就一种更大的人生诗意。

这样的想法让我在1999年翻开了两年前买的第一本法学名著,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这本书只有110页,薄薄的一本,5万来字,却是一本震撼世界的经典巨著。该书第一次提出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刑均衡”、“人道行刑”的刑法原则,从此刑讯逼供成了暴行,公权力的滥用成了暴政,从此人类的生命尊严有了理性原则的守护神。难怪有人说,这部作品的对人权的保护,胜过拿破仑的所有军队。想想看,用人类的理性原则对抗暴政,那气贯长虹的景象多么壮丽啊。

贝卡里亚的著作让我看到了“正义”一词后面可能隐藏的伟大诗意,看到了法律背后可能隐含的激情与柔情。因此,我坚定了学习法律的信念。这些年来,我看过的法律书叠起来远远超过一米了,但愿我的智慧的增长也不止一米。我前后参加了几次考试,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感谢先贤曾国藩)。时至今日,我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迈进了法律殿堂的一道门槛。刚刚进门槛,升堂入室的路还很长,我知道还有很多的窄门在等着我。

这些年在学法律的同时,我一直在坚持写诗,两年前的《甘蔗与傻瓜之歌》便是在临考前半个月写下的,自认为是我比较好的诗歌之一。亲身经历告诉我,同时走两条很不一样的路是完全可能的,也是有趣的。这一发现让我感到欣慰。欣慰之余,我再次想起儿时那条没有走过的路,它像我心中的一条永恒的飘带。此时此刻,我乐意作这样的诗意想象:沿着心中永恒的飘带不断往前走,一个人最终能够到达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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